湖南科安仓储设备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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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湖南货架高层码放安全
1、高层货架内仅规则使用1200㎜规范托盘,每托高度(连托盘高度)不超越900㎜,每托分量不超越500㎏(顶层每托分量不超越200㎏)。
2、制止不规范的木托板在货架上使用。
3、制止超高、超宽。货架层高、层宽已受限制,托盘板及货品的尺寸应略小于净空间100mm以上。
4、制止超载。货品寄存的每单元层分量,不得超越货架设计的最大承载(1700㎏)。堆积的原则应做到高层放轻货,底层放重货。
5、制止破损的木托在货架上使用。
6、制止在二层以上的货架上堆积非整托、无整包装的零星散装货品。
二、高层货架内叉车作业
1、叉车驾驭员除具有二证外,还必须经过库房管理人员的现场特别考核。
2、叉车作业时制止撞击货架的横梁。叉车在运转过程中,应尽量慢速、轻拿、轻放。
3、叉车作业时制止货品头重、脚轻、倾斜。货品与货品面应保持整齐一致。
4、叉车驾驭作业时要密切注意上下、左右、前后的情况。操作时切莫粗心大意而造成不必要的事端。
三、制止非规则人员进入库房
1、进入高层货架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。制止非规则人员进入高层货架区域。特别要严禁在高层货架区域内进行任何其它作业。如有违背,货架管理员和其它作业人员将承担平等安全责任。
2、高层货架管理人员,对应特殊需要进入货架区域的任何人均负辅导和管理责任。
3、当货架上方有货品时,制止任何人员直接进入货架底部。
4、货架管理人员如发现货架的横梁和立柱有损坏现象,应及时向部门报告。